「Health Planet」会员协议

“Health Planet”会员规章

“Health Planet”会员规章(以下简称本规章)是注册会员与百利达(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之间约定的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的委托方提供的“Health Planet”服务及其各种附加服务的使用条件。
请您在阅读所有条款后,点击“同意”或“不同意”。
若您接受本规章的所有条款,愿意与本公司缔结本规章请点击“同意”。点击“同意”后,即视为您接受本规章的所有条款。

第1章 总则


(定义)

第1条  本规章中的各个用语的定义如下:

(1) 本服务

是指第3条中规定的服务 (根据本规章规定变更该服务之后的服务)。

(2) 服务系统

是指为在本公司管理之下提供本服务而构建的计算机系统。

(3) 注册信息

是指注册会员在服务系统中注册的信息。

(4) 注册信息的更新

是指注册会员在变更本服务内容、密码等时改变注册信息。

(5) 测定数据

是指会员使用本服务向服务系统传送的身体组成数据、运动数据及其他的数据。

(6) 测量设备

是指注册会员基于本规章,为使用本服务而从本公司购买的体重秤,身体组成计及其他的测量身体数据的机器。

(7) 与本服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是指凭本服务的ID而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不含本服务)。


(使用条件)

第2条 本服务仅在顾客同意本规章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申请:

(1) 已备有本公司所规定的互联网接入环境及网络终端设备;

(2) 已根据本公司指定的注册会员流程完成注册或者注册更新。


2 请注意即使申请人或者注册会员满足前项规定的条件,经查发现存在以下任意一项情况时,本公司有权拒绝其使用本服务的申请或全部或者部分禁止其使用本服务:

(1) 对于怀孕、伤病或其他情况正接受医生指导和治疗的人员,在未经其主治医生许可的;

(2) 不适宜使用本服务相关测量设备(如未满18岁或孕妇,使用心脏起搏器等)的;

(3) 未成年人就申请本规章的服务一事未得到其监护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

(4) 本公司依充分证据合理认定不满足使用本服务条件或未遵守本规章的。


第2章  本服务


(本服务的内容)

第3条 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如下,各项服务均免费:

(1) 注册会员为了记录自身测量数据而向本服务系统中传送数据时,由服务系统进行记录和保存。

(2) 对服务系统中保存的注册会员的测量数据或者经编辑加工的数据,通过互联网提供给注册会员,及在注册会员的互联网终端设备中显示(包括清单、图表、图像等)。

(3) 根据被保存在服务系统中的注册会员测量数据获得健康咨询及其他健康相关资料。


(测量设备的购买)

第4条 注册会员可依据本规章从本公司(包含第5条第4项本公司指定的销售代理公司)购买以供使用本服务的设备。购买设备遵照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支付条件支付费用。

2 已支付的测量设备费用,无论任何情况恕不退还。但是,本规章有其它约定的除外。


(测量设备的交付)

第5条 本公司在得到前项代理结算机构的已付款通知后,将前项测量设备配送到注册会员指定的地址(仅限日本国内),快递公司将测量设备送至该指定地址(包含无人签收时货物被带回的情况)即视为本公司已完成交付。

2 测量设备的所有权及风险,在本公司为前项配送而交付给快递公司时,即转移到注册会员。


3 此种情况下,测量设备按照本条第1款配送时,视为注册会员已接受测量设备驱动软件的非独占许可。注册会员不得再将该驱动软件的使用许可转让给第三人,但将驱动软件与测量设备一起转让的情况除外。注册会员将驱动软件与测量设备转让给第三人时,有义务督促该第三人遵守本规章的条款。


4 本公司仅对注册会员基于本规章从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代理公司购买的测量设备承担责任。


(测量设备的使用)

第6条 请按照测量设备附带的使用说明书和本公司的指示使用测量设备。注册会员因未按照前述说明或指示而遭受损害的,本公司概不负责。

2 测量设备存在瑕疵或者符合测量设备附带的保修书中免费修理条件时,注册会员可以在保修书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免费修理或换货。该修理或换货的直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本服务的变更及终止)

第7条 自本公司按照本规章规定的方式首次通知注册会员时,可以适当地全部或部分变更、终止本服务。


(附加服务的使用)

第8条 注册会员今后通过另行签订协议的方式同意关于本公司开发新功能的附随服务的可使用该服务。在使用附加服务时无其他特别约定的事项适用于本规章。


第3章  本规章的申请及成立


(申请)

第9条 本规章的申请,可按照本公司网站页面的提示,使用页面上的申请表格将指定事项发送到本公司的服务器。


(会员注册)

第10条 顾客进行上述申请时同意接受本规章,同时可注册并设定ID和密码。

2 除本公司另有规定之外,申请注册的顾客按照服务系统的指引完成所有必要信息的注册并经本公司确认通过之时,即完成会员注册。


3 根据前款的流程设定的ID及密码除用于前款申请外,还用于附加协议的申请、密码等注册信息的更新及其他关于本公司和注册会员之间交易。


4 注册会员使用了ID及密码的规章申请,服务套餐变更等信息作为注册信息被记录在服务系统。


5 本规章不成立或终止时本公司将消除相关的会员注册信息。


(本规章的成立)

第11条 本规章在本公司收到注册会员依照本规章规定的申请后向注册会员发送许可通知时成立。许可通知可通过向注册会员所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


第4章 本公司义务


(管理义务)

第12条 本公司作为尽责管理者对提供服务所需的服务系统等设备进行管理,向注册会员提供本服务。

2 本公司应当尽可能保证本服务中提供的数据及信息的正确性,但并不保证其正确性、完整性完全有效地满足使用本服务的注册会员的使用目的。


3 本公司把会员依照本公司服务系统所规定的方法发送并注册的测量数据在会员资格有效期间内进行保存及供会员所用。但是当被保存的测量数据经过一段合理期间不再被认为是关系到该测量数据会员健康管理等所必须的情况下,即使该会员资格继续有效的,在经本公司的合理判断及事先通知后可将服务系统中记录和保存的数据进行删除。如会员因任何理由丧失会员资格后,本公司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可继续在服务系统中保存该会员的测量数据。



(系统障碍等的免责及处理)

第13条 在以下情况,本公司未事先通知注册会员,暂停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务时,因此给注册会员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害,除本规章有其他规定,本公司概不负责。另外,注册会员在使用本服务时,因所处的互联网接入环境或者网络终端设备的问题致使不能使用本服务的,本公司概不负责。

(1)定期或紧急保修服务系统或本公司设置的其他提供本服务的设备;

(2)因灾害、暴乱、劳动争议等致使不能提供本服务;

(3)因电脑病毒等恶意程序入侵服务系统、服务器的使用过度集中构成服务系统的其他运用或者技术上的问题,致使不能使用本服务;

(4)本服务或提供本服务所需服务系统被法院命令或者依法强制要求停止;

(5)其他不能归咎于本公司的事由致使不得不停止提供本服务。


2 发生上述事项时,本公司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通知注册会员并迅速恢复提供本服务。


(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14条 本公司对使用本服务的注册会员所遭受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不论是否存在债务不履行、非法责任等其他法律上的事由,仅限于归咎于本公司的事由或因本公司违反本规章所直接产生的一般现实损害。但是,因本公司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或本公司违反本规章的情况下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受前述内容限制。


第5章 注册会员的义务


(服务及测量设备的使用等)

第15条 注册会员在充分考虑自己的健康状态、外部环境及其他各种条件下,根据自主的选择和判断,在自我意识下开始使用本服务。对注册会员因使用本服务而导致未能受到医生的妥善治疗或无法实现使用目的的情况,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 注册会员自备为使用本服务所需的互联网接入环境及网络终端设备。


(ID管理)

第16条 注册会员不得将自己的ID及密码信息向他人转让、出借及许可使用。除本规章规定的正当理由外,为避免因披露或泄漏导致他人获悉该信息的情况发生,注册会员必须尽到妥善管理之义务。

2 注册会员经规定的注册信息变更流程可适当的对ID及密码进行变更,以防他人盗用ID及密码。


3 当怠于履行前述第1款义务或在接到本公司要求后仍然不对ID或密码进行变更导致注册会员自己或者他人因此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概不负责。注册会员的ID及密码的使用等行为皆被认为是该注册会员的使用行为。但不包括因本公司故意或过失导致注册会员ID及密码被他人使用的情况。


(申报)

第17条 注册会员在变更会员注册信息时,应立即根据注册信息的更新流程进行信息的变更。因注册会员原因导致未进行注册信息的更新手续时,注册会员自己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禁止行为)

第18条 注册会员不允许以下行为:

(1) 以不正当或营利目的使用本服务;

(2) 会员资格失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

(3) 妨碍其他注册会员的一切行为;

(4)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者的著作权等财产权等其他权利的行为;

(5) 允许第三者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6) 歧视、诽谤中伤他人,或毁损其名誉、信用的行为;

(7) 其他损害第三者利益的不当行为;

(8) 发送电脑病毒等或登载行为;

(9) 对本公司提供的软件驱动程序或测量仪器的搭载的软件进行修改等行为;

(10) 其他妨碍我公司业务的行为。


2 本公司一旦发现前款行为,无需通知有该行为的会员,有权停止提供服务的同时,将采取制止该行为以及消除因该行为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损害赔偿)

第19条 注册会员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本规章规定的义务,给本公司造成损害的,本公司有权追偿。


第6章 本规章的失效


(本规章的失效)

第20条 除本规章另有规定,本规章的协议关系在本服务终止之日失效。


(解约及退货)

第21条 注册会员解约时,仅限于解除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服务,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手续在本规章范围内可以解除与本服务相关的部分。但是,测量设备的费用未完全支付的须支付全额。

2 即使有前款规定,在测量设备交付之日起8日内,若测量设备未开封注册会员要求退货,经书面或其他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可以解除包含测量设备购买的与本规章相关的所有协议。但是,退货费用由注册会员承担。


(解除)

第22条 注册会员存在以下事由,经本公司在一定期间内书面催告,仍不消除该事由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规章。本规章解除后,使用中的所有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服务都被解除,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服务的清算按照本公司提出解除时的相关规定。

(1)累计3个月以上未支付测量设备的费用;

(2)怠于履行本规章规定的注册会员的义务;

(3)注册会员在使用本服务时,给本公司或第三者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2 本公司存在以下事由,经注册会员在一定期间内书面催告,仍不消除该事由的,注册会员可以解除本规章。本规章解除后,使用中的所有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服务都被解除,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服务的清算按照注册会员提出解除时的相关规定。

(1)无任何正当理由停止提供本服务;

(2)因不可避免的事由累计1个月以上不能提供本服务;

(3)本规章规定的违反其他本公司或提供服务一方的义务,给注册会员造成现实损害或可能损害。


第7章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

第23条 本公司根据网站上公告的"隐私政策"对注册会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妥善处理。

2 本公司在以下的使用目的范围内对获取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1) 用于本服务的提供及运营;

(2) 用于本服务使用状况的调查、确认;

(3) 用于向注册会员进行通知;

(4) 向各注册会员发送有关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本公司合作方提供的管理维护和改善身体健康、改善饮食生活、美容、体育及保养有关商品及服务等的说明信息(但注册会员可在同意本规章时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拒绝,或在这之后中止或者重新接受该信息);

(5) 为维持或提高本服务水平所进行的问卷调查及分析;

(6) 在使用目的变更的情况下为重新获得会员许可而向注册会员发送电子邮件、信件或打电话;

(7) 其他在注册会员许可的范围中内进行使用(包含与第三人共同使用)。


3 本公司在前款规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可以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


第8章 Health Planet APP


(定义)

第24条 Health Planet APP是,第三方使用本公司提供的API(Application Program Interface)所开发提供的,可以在本公司提供的Health Planet上追加Health Planet功能的APP应用(以下简称APP)。

2 在使用Health Planet APP时,须先确认接受以下条款。该APP的使用由注册会员自己负责,本公司对APP使用中产生的损害概不负责。


(1)注册会员使用APP时,分别记录注册会员相关的Health Planet上的信息会被传输至该APP上(传输的信息在不同APP上可能存在误差)。

(2)因包含个人信息,注册会员在使用APP时,请充分阅读并确认所传输信息的内容。

(3)请注意传输至APP的信息之公开范围,即使已在Health Planet设定设置,仍须适用APP的设置。APP的开发者可以获取传输至APP上的信息。但是,注册会员的注册信息(注册账号和密码)不会被获取。

(4)在APP上使用Health Planet适用本规章。

(5)请不要在APP上输入Health Planet的注册账号和密码(请注意,在APP不小心输入Health Planet注册账号密码时,注册会员的信息可能会被盗取。)

(6)APP由本公司之外的第三方独自开发提供。在Health Planet上使用本公司的API的应用条件、工作环境仍适用本规章。

(7)APP提供的服务和收集的个人信息由第三方负责,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不作任何保证。此外,有关APP的问题请直接咨询该第三方。

(8)本公司发现APP上包含与本规章不相符的内容,或者在注册会员的隐私、安全、安保方面存在问题时,本公司可以禁用该APP。但是,本公司没有防止使用该类APP的义务。而且,对可以使用Health Planet APP 的一切APP,本公司对其安全性和内容不作任何保证。


第9章 附则


(著作权)

第25条 构成本服务,或本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内容、软件驱动程序、设计、网页信息、商标、标志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归属于本公司或由本公司进行管理。

2 注册会员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任何数据、信息,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复制、更改、改编、分发、转让、向公众公开、用于其他目的、不得处置其收益。


3 若注册会员在使用本服务时向本公司提供的测量数据存在著作权性质,在向本公司提供该信息时,即视为将该信息的著作权转让给本公司。


(本规章的变更)

第26条 本公司向注册会员事先发出通知,即有权变更本规章。除通知另有规定,变更自通知生效时生效。


(通知)

第27条除本规章或法律有特别规定,本公司向注册会员发送通知时,可以电子邮件、书面或者本公司网站公告等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

2 除本规约有特别规定,前项通知的生效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以注册会员邮箱服务器上记录的时间为准;通过书面形式发送的,以到达注册会员的时间为准;通过本公司网站公告形式发送的,被公告之时生效。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28条 本协议的所有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规章履行地为本公司所在地。

2 因本规章或本服务所引起的争议,双方预定由上海仲裁委员会管辖。


2016年1月21日生效


ページトップへ戻る